
基金净值是指基金在某一个时点上,按照公允价格计算的基金资产扣除负债后的余额除以对应的基金份额数,代表基金持有人的权益,可以简单理解为买卖一份基金的价格。计算公式为: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总值-基金负债)/基金总份额在基金的运作过程中,基金单位价格会随着基金资产值和收益的变化而变化。为了比较准确地对基金进行计价和报价,使基金价格能较准确地反映基金的真实价值,就必须对某个时点上每基金单位实际代表的价值予以估算,并将估值结果以资产净值公布。基金单位净值的计算包括:基金资产净值总额和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的计算。按一般公认的会计原则,基金资产净值总额=基金资产总额-基金负债总额。(1)基金拥有的上市股票、认股权证,以计算日集中交易市场的收盘价格为准;未上市的股票、认股权证则由有资格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机构测算。(2)基金拥有的公债、公司债、金融债券等债券,已上市者,以计算日的收盘价格为准;未上市者,一般以其面值加上至计算日时应收利息为准。(3)基金所拥有的短期票据,以买进成本加上自买进日起至计算日止应收的利息为准。(4)若第(1)条、第(2)条中规定的计算日没有收盘价格或参考价格,则以最近的收盘价格或参考价格代替。(5)现金与相当于现金的资产,包括存放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6)有可能无法全部收回的资产及或有负债所提留的准备金。(7)已订立契约但尚未履行的资产,应视同已履行资产,计入资产总额。(1)依基金契约规定至计算日止对托管人或管理人应付未付的报酬。需要说明的是,如果遇到特殊情况而无法或不宜按上述要求计算资产净值总额时,管理人应依照主管机关的规定办理。对开放式基金来说,基金份额总数每天都可能发生变化,因此基金管理者须在当日交易截止之后进行统计,然后再以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份额,这样就得到了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也就是我们申购赎回的依据。